本文件规定了防火窗的产品命名、分类与代号,规格与型号、总体要求,技术方面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钢木复合防火窗,铝合金防火窗和其他材质防火窗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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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2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防火窗fire resistant windows由窗框,窗扇及五金配件等部件组成,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窗组件。
活动式防火窗(3.3)中,可控制活动扇开启定位,并具有手动和火灾下热敏感元件释放关闭活动扇功能的装置。
活动式防火窗(3.3)自规定受火条件开始,活动扇由完全开启状态至可靠关闭的时间。
防火窗规格以洞口尺寸标志宽度和高度尺寸(单位为亳米)的千,百位数字(十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规则),前后顺序排列的四位数字表示,如不足1000 mm的则前面加0:洞口尺寸的基本规格应符合GB/T 5824的相关规定,特殊洞口尺寸由生产单位和顾客协商确定。
防火窗规格明示的洞口标志宽度,高度尺寸与防火窗外形宽、高构造尺寸之间的关系应符合GB/T 5824 的有关规定。
示例1:防火窗洞口的标志宽度为 900 mm,标志高度为2100 mm,其规格表示为 0921。
5.1 防火窗使用材料,制造工艺等均不应对人体,环境及动植物产生危害,在生产制作的完整过程中应符合GBZ1和 GBZ/T 198 的相关要求。
5.2 除本文件规定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以外,防火窗及其材料,配件等其他有关性能要求,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由制造厂制定企业标准做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合同进行约定。
6.1.1 防火窗各连接处及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现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毛刺、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孔洞等缺陷:表面涂刷的漆层应厚度均匀,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漆等缺陷。6.1.2 防火窗应在窗框或活动扇的显著位置施加永久性产品标志铭牌,应采用非粘贴方式周定。产品标志铭牌应符合9.1的要求。
窗框和中挺应使用公称厚度 1.2 mm 及以上的钢型材,其厚度偏差应符合 GB/T 708.GB/T 709的规定。
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术材的复合材,燃烧性不虚低于 GB 8624-2012 中表2规定的 B(B)级。
窗框,中挺和窗扇框架使用的铝合金主型材基材公称壁厚(附件功能槽口处的翅壁壁厚除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窗使用的防火玻璃性能应符合 GB15763.1的相关规定,且耐火性能不应低于对应防火窗耐火性能。
6.4.2.1 密封件为防火膨胀密封件时,其性能应符合 GB16807的相关规定。
e) 光老化试验8 G]/m(4 000 h)后,任意试样表面均不出现龟裂,静态拉伸伸长率达到 50%时,所有试样均不断裂。
活动式防火窗使用合页(铰链)的数量,规格,强度等应与防火窗型号规格,活动扇质量相适配,页片厚度不应小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活动扇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后检查合页(铰链)是否有明显位移,安装处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耐火性能应满足附录A中的有关要求,且不低于防火窗耐火完整性的要求。
6.4.4.1 闭窗装置为一体式防火窗启闭控制装置时,其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4.4.2 闭窗装置为活动扇美闭部件与热議感元件配合使用的分体结构时,其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活动扇美闭部件为防火门闭门器时,符合 XF 93的规定,美闭部件为其他结构时,美闭力与活动扇标称质量相适配,循环运行耐久性能不低于 20 000次,且窗扇运转能够灵活,无卡顿。
热敏感元件公称动作温度为 68℃。采用玻璃球作为热敏感元件时,其性能符合 GB 18428 的规定:采用易熔合金作为热敏感元件时,其性符合XF863的规定。
气密性能以指定压力下空气渗透量值q作为定级指标,不应低于试验委托方标称级别,且不应低于GB/T 31433 规定的气密性能分级6级”:或不虚大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且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 1.5 m’/h,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 4.5 m/h。
水密性能以发生渗漏压力差值的前一级压力差值ΔP作为定级指标,不应低于试验委托方标称级别,且不应低于 GB/T 31433 规定的水密性能分级3级”:或不应小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且不应小于250 Pa.
抗风压性能以定级检测压力P,(即风荷载标准值)作为指标,不应低于试验委托方标称级别,且不应低于 CB/T 31433 规定的抗风压性能分级4级”;或不应小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且不应小于 2.5 kPa.
保温性能以传热系数K值作为指标,不应高于试验委托方标称值。6.6.2 隔声性能
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Ctr)作为指标,不应高于试验委托方标称值。
烟密闭性能以漏烟量q作为指标,在温度为(20士10)℃,压力差为 25 Pa的条件下和温度为(200士20)℃、压力差 50 Pa的条件下,均不应大于 30 m*/h。
活动扇反复启闭耐久性不应低于5000次,试验过程中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美闭,无启闭卡阻现象,各零部件无脱落和损坏现象。
安装有联动信号接收与反馈装置的活动式防火窗,当接收到窗扇关闭动作信号后,窗扇未完全美闭状态时,应能输出警示信号。
a) 在抗喷水冲击试验过程中,避难层(间)防火窗不应出现窗扇开启或整体垮塌的现象。
对照图纸,目测核查并记录防火窗试件的永久性产品标志铭牌的材质、外观、固定方式、内容和施加位置等情况。
采用游标卡尺测量产品标志铭牌的实际尺寸 B、计算比例,测量值与图示标称尺寸值相减获得尺寸偏差值。
采用钢卷尺测量窗框和活动扇外形的宽度、高度尺寸,测量位置为距离构件边缘 50mm 处。测量
值与产品图纸图示值相减获得尺寸偏差值。采用游标卡尺测量窗框厚度和活动扇厚度,选择活动扇任意3条边中点位置测量窗扇厚度,取3点平均值与图示活动扇厚度相减得尺寸偏差值。选择窗框任意3条框架中点位置测量窗框厚度,取3点平均值与图示窗框厚度相减获得尺寸偏差值。
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游标卡尺或千分尺测量窗扇面板、窗框和中梃使用的钢板厚度,对照图纸明示公称厚度计算厚度偏差。
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燃烧性能按照 GB 8624-2012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
7.4.3 铝合金采用膜厚检测仪测量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膜厚,采用游标卡尺测量铝合金型材总壁厚,铝合金基材的实测壁厚为型材总壁厚与表面处理膜厚之差。
7.5.2.2别的类型密封件的回弹恢复和拉伸恢复性能按照GB/T 24498的相关规定做试验。7.5.2.3别的类型密封件的光老化性能按照GB/T16422.2的相关规定做试验,试验要求如下:
将老化后的试样在标准温度状态下放置(24.0士0.5)h,分别在3个试样的中间部位划两条间C距为(50士1)mm 的标线 的规定,采用试验速度为(500士50)mm/min,将标线 min,检查并记录试样是否有断裂情况。
7.5.筺Ⅵ棓鸣桟辯⑲滌纽凰合玡∴鵓晧Ⓛ齣棉爺苈鴯诬Ỹ柏镝逝页(铰链)采用游标卡尺测量防火窗试件的合页(铰链)型材厚度,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作比较。目测活动窗合页(铰链)的安装情况,按照7.8.1的办法来进行试验后检査合页(铰链)是否有明显位移,安装处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
7.5.4.1 闭窗装置为一体式防火窗启闭控制装置时,按照附录B做试验。
关闭部件为防火门闭门器时,按 XF 93 的规定做试验:关闭部件为其他结构及形式时,样品数司)量为2件,随机抽取1件按照附录 B中 B.2.4进行试件安装,并按照 B2.6 的办法来进行 20 000 次循环运行耐久性能测试后,目测窗扇运转是否灵活、无卡顿。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测试,按照 GB/T 7106中的相应办法来进行试验,试验面按照表 8进行选择。
试件及其所有部件应以实际尺寸做试验,安装在辅助结构或支撑结构上的试件两侧及其上下方,应有宽200 mm的最小区城暴露在试验箱(室)内。
试件应按照制造商说明按实际情况安装在辅助结构或支承结构中,且固定的和活动的部件之间应有适当的间隙和间距。辅助结构或支承结构与测氙窗框之间的所有间隙应用防火材料紧密密封。建筑外窗应将室外侧安装到试验装置箱体内做试验,建筑内窗则选择结构相对薄弱的一面做试验。
试件安装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呈完全开启状态,手动开启和关闭操作 10次,以确保试件正常运行。
按照使用状态,将防火窗试件安装在 GB/T 29739规定的相关试验设备上进行反复启闭试验。窗扇开启、关闭为运行一次,运行周期为8s~40s,防火窗活动扇开至最大开启位置,试验过程中检查并记录窗扇启闭情况,包括防火窗各配件是否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启闭卡阻等现象。
将防火窗安装在试验框架上,对照图纸,目测核查并记录防火窗联动信号接收与反馈装置安装情况。使联动信号接收与反馈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开启窗扇至最大开启位置,输人联动信号,检查窗扇关闭状况,及装置警示信号输出情况。
8.1.1 防火窗出厂检验时应对每一樘窗框、窗扇进行检测验证的项目至少包含 6.1、6.2规定的项目,
8.1.2 防火窗出厂检验时应进行抽样检验的项目至少包含 6.4.4.2b)、6.7.1、B.1.7规定的项目。
8.1.3 防火窗应由制造商按照出厂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防火窗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内容的适用项目,不同应用场所防火窗的基本检验项目见表 9。
防火窗型式检验样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型式检验样品数量为4樘(基本性能和物理性能采用分级表示时)或2樘(基本性能和物理性能采用数值表示时),样品数量为4樘时,随机抽取3樘进行 6.5.1、6.5.2、6.5.3、6.6.1、6.6.2、6.6.3 规定的试验,另外1樘进行其余试验:样品数量为2樘时,检验顺序见表 10。
第6章的全部适用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9.1.1 防火窗应在窗框或窗扇的显著位置施加永久性产品标志铭牌,应采用非粘贴方式固定,其型式与标称尺寸应符合 GB/T 13306 中有关矩形标牌尺寸 B:L、BXL 的规定,且 B 不应小于 2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