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征集合乎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拟出租资产为4处车库。车库位于公主岭市福馨家园小区院内,均为砖混结构,无抵押,无产权证。无上下水,无取暖,有供电设施,按现状分零出租。车库详情信息见明细表。
二、出租后的用途: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不是合乎法律合规。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齐;3.每年租金保持不变;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子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7.承租方应遵守公安消防、社区及小区运营管理单位对用火的有关规定,保证防火设施的有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人伤亡的,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8.车库的承租方不得把车库当做经营用房,如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物业费.供热费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
2.租赁期间,包括上水、下水、电、供暖、门、窗等设施的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
1.承租方应在退租前恢复房子的主要部分结构、格局原貌和房屋原有设施;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2.承租方应自租赁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租赁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气、物业、供暖等相关联的费用,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交还出租方。
1.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无任何过错或违约的情况下,租赁期(或过渡期)满或终止,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2.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十、本次出租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真实的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联的费用由意向标承租方自行承担。
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以下情形时,出租方可根据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F.意向承租方存在别的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